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為進一步推動全區鄉村傳統產業轉型升級、特色產業聚集發展、產業承接載體完善,全面構建一二三產業高度融合發展的現代鄉村產業發展體系,挖掘打造一批具有余杭辨識度和市場競爭力的鄉村未來產業集群。根據《浙江省農業全產業鏈“百億千鏈”行動實施方案》《余杭區打造“和美余鄉”以高質量城鄉融合助推城市重要新中心建設支持政策三十五條》等精神,特制定《余杭區全產業鏈打造鄉村未來產業集群建設行動方案》,現予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杭州市余杭區農業農村局
杭州市余杭區財政局
2025年3月10日
(此件公開發布)
余杭區全產業鏈打造鄉村未來產業集群建設行動方案
為推動我區鄉村產業體系化、融合化、集聚化發展,進一步做亮特色、做強優勢、做高質效,挖掘打造一批具有余杭辨識度和市場競爭力的鄉村未來產業集群,根據《浙江省農業全產業鏈“百億千鏈”行動實施方案》《余杭區打造“和美余鄉”以高質量城鄉融合助推城市重要新中心建設支持政策三十五條》等精神,現就建設鄉村未來產業集群制定如下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立足新發展階段、堅持新發展理念、融入新發展格局,深入貫徹落實省市區加快鄉村產業高質量發展決策部署,立足區域資源稟賦和產業比較優勢,因地制宜發展壯大鄉村特色產業。進一步推動傳統產業轉型升級、特色產業聚集發展、產業承接載體完善,全面構建一二三產業高度融合發展的現代鄉村產業發展體系,為我區全面深化新時代“千萬工程”,高水平推進余杭鄉村全面振興提供堅實產業基礎。
(二)基本原則
1.科學規劃、合理布局。結合國土空間規劃和農業農村發展規劃編制,在區域范圍內統籌規劃、科學布局,推進鄉村產業生產力集約集聚。注重與現代農業產業園、產業強鎮等農業產業平臺在功能、布局、資源配置、項目配備等方面的統籌兼顧、有機銜接。
2.三產聯動、多業融合。跨界配置農業與現代產業要素深度融合,形成“農業+”多業態發展新態勢。以功能拓展促進農業與文化、體育、旅游、教育、康養、服務等現代產業融合,發展創意農業、親子體驗、功能農業等業態。
3.創新驅動、科技引領。堅持科技創新與機制創新雙輪驅動,集聚資金、土地、人才等現代要素,調動主體積極性,不斷催生鄉村發展內生動力;強化科技支撐,加快新品種、新技術、新模式的示范推廣,加速農業科技成果轉化。
4.聯農帶農、持續增收。建立健全“帶得久、帶得穩、帶得實”的產業聯農帶農機制,形成經營主體與農戶在產業鏈上優勢互補、分工合作的良好格局,推動農業價值鏈向中高端邁進,讓農民獲得更多增值收益和就業機會,進而實現產業興旺、農民增收。
二、目標任務
把鄉村特色產業作為我區鄉村產業振興的發力點,立足現有資源優勢,堅持要素匯聚、服務配套、創新驅動、品牌賦能、全鏈開發,打造一批區域特色明顯、產業高度集聚、生產設施先進、配套服務完善、輻射帶動效應顯著的鄉村未來產業集群。在“和美余鄉三十五條”政策周期,打造一二三產年總產值超10億元的鄉村未來產業集群不少于5個,實現全區農林牧漁業總產值超70億,全區鄉村產業規模更加壯大,產業結構更加優化,集群集聚水平更高,科技創新成果更加顯著,綠色發展優勢更加突出,增收共富效益更加明顯,奮力打造鄉村全面振興余杭樣板。
三、重點工作
(一)建設內容
以特色農產品優勢區為主載體,推進政策集成、要素集聚、服務集中,對特色鄉村產業的生產、加工、流通、經營、服務等關鍵環節進行市場化、專業化、現代化改造,重構供應鏈、健全產業鏈、提升價值鏈。加快實施“六個一”工程,即編制一個產業規劃、建設一批產業集群、引育一批核心主體、落地一批優質項目、打響一批特色品牌、構建一個創業創新生態,全力構建未來鄉村產業IP。
1.編制一個產業規劃,不斷優化產業布局。借助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和農業農村發展規劃編制,錨定現有特色鄉村產業優勢區,科學編制產業集群發展中長期規劃。各鎮街要集中生產布局和功能區布局,推動碎片化的開發建設串珠成線、連塊成帶、集群成鏈,促進產業從“散裝式”發展向“集群化”發展躍升,構建全區現代鄉村產業高質量持續發展新格局。
2.建設一批產業集群,打造現代化產業體系。加快糧油、蔬菜、茶葉、水果、花卉、漁業、中草藥和林業等優勢產業集群建設,高水平構建“跨鎮集群、一鎮一業、一村一品”現代鄉村產業體系。圍繞徑山茶、瓶窯果蔬、鸕鳥蜜梨、余杭糧油、仁和漁業、中泰竹笛、百丈竹木等主要優勢農產品,推動農產品就地就近加工轉化增值,拓展和完善農產品加工產業鏈條,全面發展初加工、精深加工、綜合利用加工和主食加工。圍繞傳統文化和農業資源特色,深入挖掘農業生產和文化功能,將科技、人文、體育等元素融入農業,全力構建田園觀光、農事體驗、休閑度假、養生養老、文化創意、科普教育等多層次的休閑觀光農業體系。
3.引育一批核心主體,夯實產業發展后勁。加大招商引資和政策扶持力度,引育一批優勢突出、特色鮮明、效益良好、競爭力強、成長性好的“鏈主”骨干企業,提高產業鏈根植性。開展新型經營主體培育工程,形成龍頭企業為骨干、農民專業合作社為紐帶、家庭農場等多種生產經營主體共存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格局,有效增強抵御市場風險能力。鼓勵強村公司、龍頭企業和合作社牽頭,對鄉村特色產業開展全域整合、全鏈打造,支持成立產業化聯合體,密切產業鏈上各方主體協作合作,實現抱團發展。
4.落地一批優質項目,加快產業融合升級。圍繞重點產業集群實施一批標志性、引領性產業項目,引導資金、技術、人才等要素向優勢項目集中,形成“一區域一特色”發展格局。支持落地一批主導產業突出、原料基地共建、資源要素共享、聯農帶農緊密的農業產業化項目。支持實施一批符合消費升級需求和綠色發展要求、對延鏈補鏈強鏈起關鍵性作用的優質項目。支持引育基礎設施提升、新型經營主體培育、精深加工、冷鏈物流、農文旅融合等引擎型項目。
5.打響一批特色品牌,拉長增收致富鏈條。大力推進“品牌強農”提升行動,構建以“禹上田園”“徑山茶”區域公用品牌為引領的現代產業體系,聚焦培育核心品牌、夯實建設基礎、提升流通能力、講好品牌故事、凝聚發展合力,培育一批“土字號”“鄉字號”余杭“土特產”品牌。深化與大型電商平臺對接,創新品牌營銷推介,通過展銷會、直播帶貨等形式提升品牌產銷銜接層次與水平,全面提升余杭系列農業品牌的綜合影響力。
6.構建一個創業創新生態,激發產業發展動力。通過產業集群打造,優化配置現代產業要素,引入智創、文創、農創、體創、藝創,分化、嫁接、重構新型生產組織形態、新型服務組織形態,催生新產業新業態,以創新帶動創業,以創業帶動就業,以就業促進增收。鼓勵和引導青年鄉創人員按照全產業鏈的現代產業組織方式開展創業創新,通過一產帶二產、二產促三產,增強“產加銷”的互聯互通性,探索產業融合新模式。深化千萬農民素質提升工程,實施現代“新農人”培育行動,不斷提升鄉村產業從業人員能力。
(二)實施要求
1.產業基礎。按照規模化、集聚化、生態化的要求,已形成優勢明顯的特色主導產業,產業集群區核心面積達到1萬畝以上,產業集群至少有2家市級及以上的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經營主體,產業集群年產值達到5億元以上。
2.投資計劃。制定具體的投資計劃,明確投資數額和籌資渠道。項目實施期限一般為三年,產業集群打造三年累計投資要達到一定額度。
3.扶持內容。補助資金重點用于支持經營性、服務性的環節和內容,不限于壯大產品陣營、服務業態配套、精深加工技改、品牌建設、農文旅融合、文創產品開發等內容;產業集群建設要發揮財政資金杠桿作用,引導撬動金融資本、社會資本加大投入,形成多元化投入機制。財政補助資金不得用于彌補單位人員經費、運轉經費等基本支出和經營性開支,以及樓堂館所建設等基本建設投資和彌補財政預算缺口等與集群建設無關的支出。
4.管理方式。實行“績效目標+任務清單”的管理方式。各鎮街制定創建方案和資金使用方案,明確績效目標,統籌安排任務,科學合理匹配相應資金,報區評審后下達任務清單。
(三)申報程序
1.申報方式。采取公開申報、競爭立項,或者區政府指令下達的方式。鎮街作為申報主體,制定創建方案、產業發展規劃和資金管理辦法。
2.評審立項。區農業農村局牽頭各有關部門組成評審專家組對各鎮街報送的相關材料進行審查備案。經審查符合條件的,由區農業農村局、財政局聯合發文公布創建名單。批準列入創建后,各鎮街在15個工作日內完善創建方案和資金使用方案,報區農業農村局和財政局備案后開展建設。
3.創建實施。各鎮街承擔產業集群建設主體責任,落實建設任務和工作目標,切實實施好項目建設。集群項目涉及用地應合法合規、審批手續齊全,項目所涉建設內容需進行造價預審。創建方案和資金使用方案原則上不得調整,確需調整的,按規定程序提出調整方案,報區農業農村局和區財政局備案。創建期間,應每年度末向區農業農村局書面報送年度創建工作報告。
4.評價認定。項目建設完成后,各鎮街應當在完成項目審計審價及績效評價后申請驗收。由區農業農村局牽頭通過委托第三方、實地核查等方式組織開展評價認定工作,如認定未通過收回已獎補資金。
四、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開展產業集群創建培育,是加快推進農業一二三產融合發展和城鄉融合發展的一項重要舉措,必須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創建培育對象所在鎮街要形成行之有效、上下協調、聯動共建的組織領導機制,成立以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的創建領導小組,按照三年全面完成培育的要求,制訂創建方案和工作計劃,并定期研究推進。
2.保障用地空間。產業集群創建培育對象的規劃方案和建設方案通過評審并獲得立項后,鼓勵和支持鎮街酌情考慮安排一定的建設用地指標,同時鼓勵村集體以村建民用等形式積極參與產業集群建設。
3.加大政策扶持。通過以獎代補的方式扶持培育打造產業集群項目,單個集群補助最高3000萬元,由區財政列支。根據項目實施進展和績效情況,區財政分期安排補助資金。方案完成備案后按最高40%安排撥付第一批獎補資金,項目建設完成后按最高30%安排撥付第二批獎補資金,認定通過后撥付剩余獎補資金。涉及農業經營主體的項目資金分配,各鎮街要通過公開公平的方式擇優確定,單個項目補助資金不超過投入總額的40%,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創建培育對象用于發展村集體經濟,投入較大效果顯著的項目,可適當加大補助力度,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800萬元。
本方案自2025年4月15日起實施,有效期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