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臺背景

制定城鄉共富行動支持政策,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農”工作和共同富裕重要論述精神的具體行動,是倉前街道堅持黨建引領,全面深化新時代“千萬工程”建設,響應余杭區《余杭區打造“和美余鄉”以高質量城鄉融合助推城市重要新中心建設支持政策三十五條》政策的重要體現。基于倉前街道的特點和發展需要,通過一系列創新性政策措施,在推動集體經濟發展壯大,推動城鄉產業發展融合,推動城鄉要素配置合理化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和努力,高水平推進倉前鄉村全面振興,構建城鄉融合發展的新格局。

二、制定依據

主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中辦〔2018〕1號)、《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鄉村振興支持政策二十三條的通知》(杭政辦〔2023〕5號)、《杭州市余杭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余杭區打造“和美余鄉”以高質量城鄉融合助推城市重要新中心建設支持政策三十五條>的通知》(余政發〔2024〕180號)等政策文件。

三、適用對象

倉前街道各村(社區)

四、主要內容

《倉前街道城鄉共富行動支持政策十二條》明確了指導思想、工作目標、具體舉措、保障機制等。旨在通過具體措施縮小城鄉差距、推進城鄉融合、提升人居環境、促進農民增收。不僅明確了方向,還配套了相應的獎補,充分發揮財政杠桿作用,放大財政獎補政策效應,走出倉前特色共富路。

一是完善村集體經營性收入增長模式。通過創新村集體經濟的經營模式,激發股份合作社的發展動力,提升村集體資產的運營效率,減少村集體經濟收入差距;二是推動城鄉產業融合發展。通過招引優秀企業入駐,發展壯大新型經營主體,發展羊鍋美食產業,促進城鄉產業的深度融合,實現資源共享和優勢互補;三是推動城鄉要素合理配置。優化城鄉資源配置,完善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鼓勵傳統文化傳承,改善農民生產生活條件等,推動城鄉人才、資本、技術等要素的雙向流動。

五、實施時間

本政策自2024年12月15日起施行。

六、注意事項

《倉前街道城鄉共富行動支持政策十二條》的獎補需由各村(社區)在指定時間內完成申報,經過科辦審核及領導小組研究批準后按程序兌現。此政策立足于街道實際情況,旨在促進集體經濟發展壯大、城鄉產業發展融合、城鄉要素配置合理化。

七、關鍵詞解釋

共富行動:指采取多種措施促進不同地區、不同群體之間財富和資源的合理分配,確保所有人都能享受到經濟社會的發展成果,實現社會公平正義和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標。

城鄉融合:指強調城鄉之間的協調發展,通過優化資源配置,促進城鄉要素自由流動和平等交換,形成互促互補的發展格局。目的是打破城鄉二元結構,實現城鄉一體化發展。

鄉村振興:指通過一系列政策和支持措施,提升農村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和社會服務水平,改善農民的生活質量,實現農業現代化和農村繁榮的目標。

八、解讀機關和解讀人

解讀機關:杭州市余杭區人民政府倉前街道辦事處

解讀人:徐永祥

聯系電話:0571-88620080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