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財政局、教育局(寧波不發),省級有關單位:
為提高預算完整性,加快支出進度,根據《財政部 教育部關于提前下達2025年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預算的的通知》(浙財〔2024〕213號),現將2025年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補助經費提前下達給你們(詳見附件1)。其中,省級單位相應增加“2050203初中教育”支出預算科目;下達市縣資金作一般性轉移支付,納入2025年度省與市縣財政年終結算,各市、縣(市)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時可列報“2050202小學教育”“2050203初中教育”“2050701特殊學校教育”“2050702專門學校教育”支出預算科目,其中“2050701特殊學校教育”“2050702專門學校教育”的學校必須有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待2025年預算年度開始后,按程序撥付使用。有關工作要求一并通知如下:
各地要根據《財政部 教育部關于印發〈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管理辦法〉的通知》(財教〔2021〕56號)、《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浙江省教育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浙政辦發〔2020〕72號)、《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通知》(浙政發〔2016〕16號)相關要求,切實加強資金的統籌安排和使用管理,確保中央和省確定的相關民生標準落實到位。經費使用要精準區分支出項目,嚴禁在中央和省確定的公用經費標準范圍內列支人員經費、基本建設、償還債務等支出。
自2025年起,綜合獎補資金結合審計、財政監督、預算執行常態化監督等因素進行分配。各地要強化意識,做好審計整改,規范義務教育領域財政資金使用。
各地要建立健全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機制,對照《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績效目標表》(詳見附件2),完善績效目標管理,做好績效運行監控和績效評價,確保財政資金安全有效,接受并配合財政部浙江監管局等部門的監督。
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列入轉移支付預算執行常態化監督范圍,各地要嚴格按照“公用經費補助”“免費教科書補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農村校舍安全保障長效機制補助”“綜合獎補”“學生營養膳食補助”六個方向,在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中及時接收、登錄和下達預算指標,保持“追蹤”標識不變,依托轉移支付監控模塊,加強日常監管,提高轉移支付資金管理使用的規范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