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第三次分配”的重要論述精神,根據《杭州市余杭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批轉<關于建立余杭區村(社區)慈善幫扶資金的實施意見>的通知》(余政辦[2012]327號),進一步發揮基層慈善作用,打造慈善事業新生態,為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貢獻慈善力量,特成立倉前街道村(社區)慈善共富基金,并制定本辦法。

一、基金建立原則

1.堅持人民至上。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突出重點人群、重點區域、重點需求,聚焦重大共性慈善需求,發揮第三次分配作用,助力健全多層次的社會保障體系。

2.堅持改革創新。發揮改革的突破和先導作用,加強系統謀劃,著力引導有意愿有能力的企業和人士參與慈善捐贈,加強企業與慈善發展深度融合,建設良好的慈善生態系統,創新慈善服務產品和提供方式。

3.堅持公開透明。定期公開基金使用情況,確?;鹗褂霉_、公平、公正、透明,自覺接受社會和捐贈方的監督。

二、基金來源

1.村(社區)居民、企業、商戶捐款。發動村(社區)居民、企業、商戶等各類主體,開展“一日收入捐”,居民捐出一天收入,商家捐出一天利潤,奉獻一片愛心。

2.村(社區)集體經濟提取。按規定,經股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后,提取當年集體經濟可用資金額的3-5%作為慈善共富資金。

三、基金用途

基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主要用于以下幾個方面:

1.實施民生共富。統籌村社慈善資源,搭建慈善救助幫促平臺,聚焦救孤、養老、教育、醫療等問題,實施慈善項目,發揮第三次分配重要作用。

2.助力產業致富。發揮龍頭企業引領帶動作用,積極引導慈善資源注入抱團發展,建立慈善“造血型”產業基地,深化“慈善組織+產業基地+貧困農戶”的協同發展方式,探索慈善聯農帶農的利益分享機制。

3.推進鄉村振興。指導和幫扶集體經濟載體項目建設,如打造“一老一小”服務項目、生態環境保護等,調動慈善資源在鄉村振興工作中的積極作用。

四、基金使用原則

1.村社慈善共富基金用于救助本村社的弱勢群體、特殊群體和發展民生公益事業。

2.資金使用量入為出,當年救助總額原則上不超過當年募集捐款總額,當年結余部分可在下年救助使用,不得移作它用。

3.基金的使用堅持實事求是,公開公平、透明的原則,并在本村、社區公布。

五、基金使用審批程序

個人救助由申請對象向戶籍所在村(社區)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并向村(社區)慈善工作室提供相關資料,村(社區)慈善工作室統一填入項目慈善匯總表,經村(社區)慈善工作室初審公示后,報街道慈善分會審核,審核無異議的,報余杭區慈善總會,經余杭區慈善總會審核后發放救助金。其他公益慈善項目由村(社區)慈善工作室提交項目立項計劃書,經街道慈善分會審核,區慈善總會審批同意后實施,并按時提交項目進展資料。

六、基金使用要求

1、慈善救助類:在一個申請年度內,家庭或個人住院和規定病種門診支出的醫療費用,經醫療救助或報銷后的自負、自理、自費部分在3萬-20萬之間的原則上按每戶自負、自理、自費部分的10%予以補助(金額取整到個位),20萬(含)以上的,各村社按實際情況一事一議予以補助;

2、慈善項目類:按照村規民約進行立項,街道分會、區慈善總會審批同意后撥付資金;

3、慈善救助、慈善幫扶補助金額2萬以下需村社班子會議討論通過,金額2萬以上(含)的需股民代表會議通過。         

4、同一事項慈善救助、慈善幫扶,原則上一個申請年度內不得重復享受。

七、其他

本辦法由杭州市余杭區人民政府倉前街道辦事處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杭州市余杭區人民政府倉前街道辦事處

2024年5月22日

倉街辦〔2024〕32號.wps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