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 關于加強物業服務企業監管的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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屆次: | 十六屆四次 |
領銜人: | 都軍偉 |
附議人: | 楊秋余, 朱紅海, 嚴君良 |
承辦單位: | 區住建局 |
處理情況: |
都軍偉委員: 您在區人大十六屆四次會議上提出的《關于加強物業服務企業監管的建議》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視,經研究,現將辦理情況答復如下: 一、小區資金透明化管理 各鎮街和社區要監督物業服務企業在住宅項目內顯著位置,采取公示欄、收費清單、等方式,公布物業服務、停車及其他有償服務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方式和投訴電話等信息。 對未按規定公示收費信息、超出合同約定或公示收費項目標準收取費用等違法違規行為,公開曝光典型案例。 同時,每年向業主公布業主共有部分經營與收益、維修資金使用、經費開支等信息,保障業主的知情權和監督權。以規范與群眾切身利益相關的住宅小區公共收益為切入點,延伸拓展到小區日常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深化推動住宅小區業主公共收益統一代理記賬制度,進一步規范和強化日常監督管理,維護業主合法權益。 (一)明確公共資金來源。由屬地鎮街指導小區業主委員會及物業服務人對本小區可產生公共收益的公共資源、資產進行排查整理,理清小區公共收益、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等公共資金的收支情況,編制《小區公共資源登記表》、《小區公共資產登記表》、《小區公共收益收支情況表》并向全體業主公示。 (二)加強住宅小區公共資金管理。探索通過數字化手段對小區公共收益收支實行統一監管。推行小區財務“三年一輪審”、業主委員會換屆審計、業主委員會主任任期和離任審計制度。業主委員會換屆、新老物業服務企業交接時,應加強小區資源資產資金交接監督,嚴防共有資產流失。 (三)規范小區公共資金使用程序。建立小區公共收益資金日常開支聯審聯簽制度,資金支出一般應由業主委員會主任、副主任以及小區黨組織書記等聯簽。重大項目應先提交小區或社區黨組織討論,并由業委會組織召開業主大會會議表決通過后實施。逐步推進小區重大項目納入鎮街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公開招投標。 (四)強化小區公共資金收支公示。社區督促業委會和物業企業落實財務線上線下“雙公示”制度。通過杭州市住保局開發的杭州市智慧物業管理服務平臺,對小區公共收支等內容進行線上公開,線下由小區業委會、物業服務企業通過設置小區公示欄等方式,按規定期限逐項公開小區公共資產處置和公共收益管理使用情況,主動接受全體業主監督。 二、加強行業監管,項目考核機制。 建立全市統一的住宅小區物業管理項目考核評價體系和行業主管部門牽頭負責、街道(鄉鎮)和社區參與實施、業主廣泛參與的考核評價工作機制,每季度對轄區內納入考評的所有住宅小區開展實地檢查,并根據檢查情況進行扣分,該項分值扣完為止。檢查內容主要為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重點對房屋管理、設施設備維護、環境秩序維護、綠化養護、業主共有資金管理、服務質量等事項進行檢查。依托“杭州市智慧物業管理服務平臺”,對住宅小區物業服務進行多維度、全方位考核評價,加大考評結果公開和應用力度,推動物業服務企業嚴格履行物業服務合同,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促進全市住宅小區居住品質整體提升,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將考評結果作為住宅小區“美好家園”驗收評定、物業服務補助資金發放、優秀示范項目和先進典型選樹,以及相關物業服務企業參與星級評定、前期物業服務招投標等工作的重要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