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臺背景
為進一步提升服務我區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根據《加快全域創新策源地建設 推動經濟高質量可持續快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修訂)》(余政發〔2022〕8號)、《余杭區關于進一步推進人才最優發展生態建設的若干政策意見》(余人才辦〔2021〕3號)文件精神,我局制定本《細則》。
二、政策依據
(一)《加快全域創新策源地建設 推動經濟高質量可持續快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修訂)》(余政發〔2022〕8號);
(二)《余杭區關于進一步推進人才最優發展生態建設的若干政策意見》(余人才辦〔2021〕3號)。
三、主要內容
(一)博士后培育
資助對象和條件:時間節點為2022年1月1日(含)以后。
資助類別和標準:包括建站資助、日常經費資助、一次性科研資助、生活補貼、出站留余杭(來余杭)補助。明確了相應的補貼標準、核撥方式。
申請流程及所需材料:站單位招收博士后人員后,應在3個月內登錄浙江博士后網站(http://zjbsh.zjhwrc.com),完成博士后招收信息備案。明確建站資助、日常經費資助、一次性科研資助、生活補貼、出站留余杭(來余杭)補助需提供的相關材料。
受理部門:區人力社保局
(二)高層次人才國內學術休假
每年組織若干批高層次人才國內學術休假活動,費用按實際發生金額支付。
資格條件:經市級、區級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的D類及以上條件的人才。
申請流程:申請人根據當年發布的通知報名,填寫必要個人信息,按照給出的時間和線路自行選擇。
受理部門:區人力社保局
(三)高層次人才體檢
每年組織重點和優秀高層次人才分別參加市內、區內醫療機構體檢。
申請流程:申請人根據當年發布的通知報名,填寫必要個人信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體檢醫療機構及體檢時間。
受理部門:區人力社保局
(四)人才子女就學服務
積極創造條件為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提供幫助。
資格條件:工作地在余杭的市級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的F類及以上、區級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的E類及以上、及相當層次的人才子女。
申請流程:申請人根據當年發布的通知報名。
受理部門:區教育局
(五)就醫體檢服務。
為高層次人才提供分層次、多渠道“一對一”就醫保障服務。
資格條件:市級、區級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的D類及以上、及相當層次的人才。
受理部門:區衛健局
(六)引才薦才獎勵。
成功創建區級“千里馬驛站”引才基地的獎勵、獲聘“余杭伯樂”(引才大使)薦才官引才獎勵;引才薦才成效較好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引才獎勵;推薦浙江省外B類國家級高層次人才、浙江省內B類國家級高層次人才來余杭區創業引才獎勵;推薦重點高層次人才全職入駐我區或在我區創辦企業,擔任法人代表或在企業占股15%以上的引才獎勵;支持技術轉移中心、研究院(所)、校友會、人力資源聯盟等校地合作中介服務機構建設,對與我區開展合作交流并提供資源導入、人才項目招引、成果轉化、技術服務等引才獎勵。
申請流程及材料:引才薦才獎勵申請應當在引進人才(團隊)入駐我區并達到申請條件后一年內提出,常年受理。優秀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獎勵在獲得相關榮譽后申請。
受理部門:平臺(鎮街)、區科技局、經信局、區人力社保局
四、其他說明
1.本辦法適用對象為自2022年1月1日起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博士后工作站,具體由區人力社保局、區委人才辦會同區財政局負責解釋。
2.本政策執行期間,如遇市級相應政策調整的,以市級最新政策為準,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
3.余人才辦〔2019〕4號、余人才辦〔2019〕5號等人才政策實施細則中規定分期撥付的資金,按原實施細則執行,直至撥付完畢。
4.人才或團隊同時符合多項獎勵條件的,按照“就高不重復”的原則執行。凡提供虛假材料騙取補貼的,一經發現即取消申請資格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5.本文件自2022年8月18日起實施。
解讀機關:杭州市余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解讀人:吳繼日
聯系電話:0571-89391129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