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財社〔2021〕36號
各市、縣(市)財政局、人力社保局(寧波不發),省級有關單位:
為支持進一步落實就業創業政策,全面強化穩就業舉措,現將2021年中央財政就業補助資金(第二批)下達給你們(詳見附件1),下達省級單位部分相應增加省級單位“2080712高技能人才培養補助”支出預算科目,下達市縣部分資金作一般性轉移支付,納入2021年度省與市縣財政年終結算,各市、縣(市)收入列“1100248社會保障和就業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時列報“20807就業補助”款級科目下相應項級支出預算科目。該資金主要用于職業培訓補貼、職業技能鑒定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創業補貼、就業見習補貼、就業創業服務補貼、求職創業補貼、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和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等支出。
就業補助資金列入直達資金管理,標識為“01中央直達資金”,貫穿資金分配、撥付、使用等整個環節,且保持不變。各市、縣(市)在將中央直達資金分解落實到單位和具體項目時,應及時在預算指標文件、指標管理系統中登錄有關指標和直達資金標識,導入直達資金監控系統,確保數據真實、賬目清晰、流向明確。對于資金來源既包含中央直達資金又包含其他資金的,應在預算指標文件、指標管理系統中按資金明細來源分別列示,同時在指標系統中分別登錄,并導入直達資金監控系統。
各地要按照《浙江省財政廳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浙江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浙財社〔2019〕40號)文件精神,合理安排就業補助資金投入。加強資金使用監督管理,嚴格按規定的范圍、標準和程序使用資金,加快預算執行進度,提高資金使用管理的規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為進一步加強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請參照《2021年就業補助資金轉移支付整體績效目標表》(詳見附件2),合理確定各地績效目標,并填報《就業補助資金轉移支付區域績效目標表》(詳見附件3),于收到資金文件后30日內報省財政廳、省人力社保廳備案。審核確認后的績效目標作為績效監控和績效評價的依據,請各地做好績效監控,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
附件
附件1-2021年中央財政就業補助資金(第二批)分配明細表.xlsx
附件2-2021年就業補助資金轉移支付整體績效目標表.xlsx
附件3-就業補助資金轉移支付區域績效目標表(參考格式).xlsx
浙江省財政廳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1年5月21日